课程负责人应在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1、掌握本门课程知识内容在各专业人才培养中所处的地位及作用,认真研究课程教学的有效方法及手段,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研讨和教学工作会议,在课程教学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2、组织制定或修订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
3、积极提出课程教学改革意见,主动承担课程教学改革任务,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4、积极参加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
5、组织课程的试题库建设,认真完成试卷命题与阅卷工作,并对试卷和阅卷进行审核,确保试卷和阅卷质量;
6、认真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