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应在学院科教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认真研究本专业的教育、教学规律及人才培养规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工作会议或学术会议,掌握本专业或本行业的教育标准和认证要求;
(二)按照学校或二级教学单位的工作要求,组织制定或修订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的修改意见;
(三)开展新生入学专业认知教育、选课指导、考研咨询等工作,积极为本专业员工的职业规划、学习规划、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提供指导;
(四)组织本专业教师开展相关的教学改革与研究活动,提出本专业的改革意见,积极推动和承担本专业的教学改革工作;
(五)定期开展本专业教学评估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抽查本专业各课程的教学质量,及时向教学管理部门提出本专业的课程负责人及其成员考核评价的建议与意见;
(六)组织和推荐申报本专业范围内的各级、各类教学建设、研究、评奖及竞赛等工作,完成与专业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七)完成与专业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